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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總局征求調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見

    2021-05-14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保健功能聲稱管理,堵塞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被虛假宣傳的漏洞,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科學認知和準確判定,避免與藥品疾病預防和治療作用混淆,在對不同歷史時期批準的保健功能進行梳理匯總的基礎上,組織醫學、藥學、食品、營養等領域專家進行多次論證,研究提出了調整保健功能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首批擬調整功能聲稱表述的保健功能。專家論證認為,現有部分保健功能聲稱雖符合保健食品監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但存在表述不準確問題,容易被虛假或夸大宣傳利用,誤導消費。為使功能聲稱更準確,建議調整部分保健功能聲稱表述(詳見附件1)。功能聲稱表述調整發布后,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書持有人或授權生產企業可直接調整其產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中的相關功能表述,無需單獨申請變更注冊,已上市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處于受理審評審批過程的,審評機構將直接調整功能聲稱,申請人無需補正。
      二、擬取消的保健功能。專家論證認為,部分現有保健功能聲稱與現行的保健食品監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不契合,特別是針對少年兒童、孕婦、乳母等特殊人群的保健功能應當實行更為嚴格的監督管理,該部分保健功能應予取消。同時,應當取消過往歷史時期曾批準過但現已不再受理審評審批的保健功能(詳見附件2)。自發布取消上述保健功能之日起,相關產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已生產的保健食品,不涉及質量安全的,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受理、審評審批上述保健功能。
      三、有待進一步研究論證的保健功能。專家論證認為,因監管歷史沿革,現有部分保健功能聲稱和評價方法容易與藥物疾病治療混淆,建議對現有部分功能聲稱的定位、表述以及相關功能評價方法進一步研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詳見附件3)。
      歡迎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意見和建議,并請按照附件列表進行填寫,于2019年4月2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bjspzqyj@163.com。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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