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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

    2018-01-3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國務院批準國家認監委"三定方案"的規定,包括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在內的有關對質檢機構的資質評價、認可和授權等工作由國家認監委負責。2001年底,我委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的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工作以及行業計量認證評審組的工作進行了調查。2002年5月,國家認監委在福州召開了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會議,研討了有關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文件,通過調查和研討,發現有些具體工作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或改進。經研究,現將有關規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1.關于計量認證/審查認可評審考核依據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試行)(質技監認函〔2000〕046號,以下簡稱"新評審準則")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各省局、各行業計量認證評審組應及時組織宣貫并嚴格按照新評審準則實施評審。若實驗室按照GB/T15481-2000(等同ISO/IEC17025-1999)建立質量體系,可以按照該標準及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特殊要求進行評審。
      2.關于企業標準、國際標準能否作為計量認證/審查認可依據的問題
      企業標準不能直接作為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立項依據,但如果檢測機構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進行計量認證/審查認可所通過的項目(參數)的檢驗能力能夠覆蓋該企業標準所涉及的項目(參數)時,受特定委托方的委托(如質檢部門、司法部門、本企業),檢測機構可以開展相應產品的檢驗(測)工作,可以出具帶CMA/CAL標志的檢測報告。
      特殊情況下,可以直接用國際標準立項,當檢測機構依照國際標準開展委托檢測、仲裁檢測時,應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沒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據時,檢測機構可以制定檢測標準或方法作為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立項依據,評審機構在評審時要對該檢測標準或方法進行驗證。通過考核后,檢測機構可以依據該方法標準開展檢測工作,但要事先向委托方明示。
      3.關于計量認證收費標準問題
      根據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1年發布的《關于印發計量收費標準的通知》(技監局法發[1991]323號)的規定,國家級計量認證收費1500元/家,省級計量認證1200元/家,公報費按實際支出列支。在沒有新的收費標準出臺之前,各省局、各行業評審組應嚴格執行該收費標準,考慮到該收費標準目前偏低的實際情況,參考實驗室認可的有關運作方式,根據檢測機構的實際情況,評審組專家的差旅費可以由被評審機構承擔。
      4.關于計量認證受理的范圍
      按照《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凡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產品質檢機構必須通過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根據十幾年來的工作實踐、國際標準關于產品的定義,計量認證所覆蓋的產品質檢機構已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有形產品的檢測機構,而是廣泛覆蓋了環保、衛生、農業、科研、地礦、水利、氣象、交通、鐵道、建設、公安等行業的各種檢測實驗室以及其他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檢測實驗室,如在線檢測的車輛檢測場、防雷避雷裝置檢測機構、建筑裝修材料檢測機構等都在積極申請計量認證。各省局、各行業計量認證評審組應加強對這些實驗室的計量認證工作。
      5.關于企業實驗室申請計量認證的問題
      企業內部實驗室能否申請計量認證,關鍵看該實驗室能否保證檢測工作的公正性。由于我們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等原因,一些大型科研院所轉制為企業或進入了企業集團,一些政府部門轉成為大型企業集團,對此總的原則是:直接為企業自身生產服務的實驗室無需進行計量認證(鼓勵其進行實驗室認可)。一般情況下,進行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所在母體不應從事所檢產品的生產、銷售、經營。一些檢測機構所在科研院所轉制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的,如果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影響到其檢測行為的獨立性和公正性,檢測機構應完成獨立法人注冊。特殊行業(如石油、石化系統、國防科工委系統)的實驗室,不能完成獨立法人注冊的,由所在單位領導出具不干預檢測業務、確保實驗室工作相對獨立的公正性聲明,實驗室按照要求建立了質量保證體系的,可以進行計量認證。從事公路、鐵路、水庫、隧道、橋梁、城市建設等工程建設單位的實驗室,屬于第二方實驗室范疇,可以進行計量認證。
      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與實驗室評審管理司1999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計量認證工作的通知》(質技監認函〔1999〕012號)有關企業標準能否作為計量認證立項依據、企業實驗室能否進行計量認證問題的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6.關于地方檢測機構申請國家計量認證和國家實驗室認可的問題
      計量認證按規定分兩級實施,屬于全國性的檢測機構,進行國家計量認證。屬于地方性的檢測機構,進行地方計量認證。隨著兩級計量認證的程序、依據評審準則、評審人員的規范和統一,兩級計量認證只是對象和實施機關不同,不存在級別高低之分,凡是依法開展、取得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在其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范圍內出具的檢測報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已經取得省級計量認證(或國家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無需再進行國家計量認證(或省級計量認證)。一家檢測機構擁有不同的地方和行業授權的機構名稱的,可以分別進行計量認證。已獲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申請國家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認可機構應與計量認證實施機構溝通,如果檢測機構是按照GB/T15481-2000(等同ISO/IEC17025-1999)建立的質量體系,并按照新評審準則有關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的特殊要求通過了計量認證,實驗室認可機構應以不重復評審為原則,按照簡化的程序,對這類檢測機構進行實驗室認可。
      7.關于計量認證/審查認可檢測機構檢驗人員的資質問題
      對于獲得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的產品檢測機構或實驗室,其具體從事檢驗、測試、評定的有關技術人員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資格。除國家已經開展執業資格注冊考試的領域(珠寶、棉花)以外,國家認監委將配合國家質檢總局在其他專業領域逐步進行試點,各省局可以根據本省工作實際情況,在有關行業部門的配合下,積極穩妥地推進相關領域的檢驗、測試人員的上崗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工作情況及問題應及時向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報告。
      以上規定,請遵照執行。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